男子網購了一雙鞋子後,
  因覺得店主發貨速度太慢,給網店寫下“差評”。店主撥打了買主電話200多次,發了數百條短信,要求顧客修改售後評價遭拒。近日,一怒之下的店主連發多條微博,公佈顧客的個人信息,並@了顧客所在城市的法院:“請求法院判決,在本月20號前撤銷差評”,這些微博中,不僅公佈了該名顧客的姓名,還將顧客所在單位,以及手機號碼等全部信息公佈。
  店主姓徐,經營網店已有5年。徐某說,沒有想過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,只想通過各種手段,爭取與對方取得溝通,把問題解決掉。
  據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工作人員表示,該法院官方微博並未收到此信息,同時借助網絡輿論轉達訴求並無法律效力,應通過正規訴訟途徑提請訴訟。同時,該名網店店主的行為,已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。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趙權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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