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六一”剛過,5歲的瑞瑞(化名)換了一家幼兒園。他現在看到以前幼兒園的書包,就嚷著要把書包扔掉,晚上睡覺還會夢見以前幼兒園老師打他。近日,本報接到多起家長投訴,稱孩子在幼兒園被老師打了,記者連日來調查發現,這些投訴都因證據不足難以定性。但什麼是體罰,家長能夠接受老師懲罰孩子到什麼程度,這個問題讓老師和家長都很糾結。
  5歲伢給老師打零分
  稱曾被其掐大腿扇耳光
  瑞瑞在武昌一所幼兒園讀大班,5月23日晚,張女士開車時與孩子閑聊,當問到孩子給老師評多少分時,瑞瑞稱:“給其他老師都打9分(滿分10分),給班主任打零分。”張女士一驚,忙問為什麼?瑞瑞說,他多次被班主任老師帶到教室隔壁的房間掐大腿、扇耳光。張女士這才想起,前段時間,家人發現瑞瑞腿上有多處瘀青,但當時並沒在意。張女士為此質問該老師,但老師否認體罰過瑞瑞,稱只是用棍子“敲打過手掌”。
  張女士說,孩子是很調皮,但班主任總是當眾指責他,挫傷孩子的自尊心,他變得很情緒化,很不自信。但到了新幼兒園後,瑞瑞又恢復了往日的活潑。
  前不久,馮女士也投訴她孩子在漢陽一所幼兒園被老師打了。最近一個月,她發現女兒腿上總是有瘀青,以為是玩耍時不小心摔傷的,可腿上的傷越來越多,孩子告訴她是老師踢的,因為自己跳舞沒跳好。她讓老人跟老師委婉說了一下,誰知一周後因為違反課堂紀律,老師讓孩子當眾揪自己臉。
  記者到該幼兒園採訪當事老師,老師否認踢過馮女士的孩子,解釋罰孩子揪自己,是讓她加深對錯誤的印象。昨天,該園劉園長說,已和家長達成了諒解。
  沒有監控
  連警察都難斷是否打人
  這兩所幼兒園都沒有監控設備,因此老師到底打小孩沒有,無法判斷。
  武昌區教育局一位負責人說,不管是《義務教育法》還是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,都不允許老師體罰、變相體罰學生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。她說,用棍子打手是不允許的,辱罵呵斥恐嚇學生也是不允許的。
  “哪些懲罰是允許的呢?”記者問。“真沒個標準。”她回答。
  “現在,出現的一些家長投訴,因為沒有監控錄像等確鑿證據而不好定性,怎樣消除家長疑慮呢?”
  “這確實是個問題,我們一般要走訪多名學生和家長,以及其他保育員和老師,只能多聽多判斷。”她說,曾經有家長報警,警察介入後也沒能調查清楚,但最後幼兒園還是把這位老師勸退了。
  “這對老師豈不是不公平?”
  “確實不公平,但只有這樣才能平息家長的疑慮和憤怒。”
  多數家長能接受
  “罰站幾分鐘”或“輕輕打手”
  “您接受老師懲罰孩子的程度是什麼?”昨天,記者在新浪微博和部分幼兒園門前調查了30位家長,除了兩位家長,其他都認為老師罰孩子自己揪自己不對。
  新浪網友@小糊塗仙說,讓孩子揪自己臉難道還不是體罰嗎?就會欺負小朋友。
  一位幼兒家長說,孩子做得不對,老師應先告訴哪做錯了,讓孩子跟同學道歉,然後握握手。如果罰孩子自己揪自己,孩子恐怕並沒有真正認錯,還會記仇,不願再和這個小朋友玩。
  一位大班孩子的奶奶說,如果孩子犯錯誤,老師應該去說服孩子,對脾氣倔強的孩子,老師就得連哄帶說。真要打孩子也只能是輕輕地打,嚇唬嚇唬。
  大多數家長能接受老師對孩子的懲罰底線是,罰幾分鐘站或輕輕打手心,一位家長說:“可以把報紙捲起來打一下手。”
  多數家長特別反感老師用手指著孩子額頭說教,或者當眾說孩子笨啊蠢啊,因為這很傷孩子自尊。一位姓陳的家長說:“孩子現在正是調皮的階段,老師該管就得管,只要不是太過分。但我反對老師懲罰了孩子,還堵住孩子的嘴,不讓回家告訴家長。”
  現在孩子都是寶
  幼師也蠻苦惱
  武昌區四美塘幼兒園副園長餘臘虹是一名資深幼教工作者,她說,幼兒教育肯定是以正面教育為主,培養孩子正確的行為習慣,絕不允許老師簡單粗暴地對待孩子。但是,她認為適當的懲罰、懲戒是應該的,因為孩子終究會走向社會,面對挫折。老師在懲罰的時候要讓孩子明白錯誤所在,自己要為此承擔必要責任,但不要造成對孩子心靈的傷害。
  她說,有些孩子把老師過急時拉一下、拍一下也當成打自己,回家跟家長投訴,這就需要家長和老師平時加強溝通。
  她也坦承,現在的孩子都是寶,不可能像以前一家有幾個孩子那樣,老師可以罰一下站或用尺子打一下手,“我們真的無所適從,畏手畏腳。”她說,幼師工作壓力很大,希望社會能給予正面理解。
  心理專家:
  懲罰孩子錯誤行為
  不如找到犯錯原因
  昨天,武漢大乘心理咨詢中心、共青團武漢12355服務台心理咨詢師賈洪武說,以前大多數家長教孩子謙讓、忍耐,以便融入集體。但現在隨著社會變化,家長的教育方法也多元化,一部分家長教孩子競爭甚至侵犯別人,這樣就對幼兒園的教育造成挑戰和壓力,老師維護公平必然會侵犯到一部分家長的利益,這些家長就會有過激的反應,到處投訴。
  不同國家,不同民族,不同時代,對小孩的教育理念都不一樣,有的國家認為小孩應該受到懲罰,有的國家比如歐美,認為成人沒有權力懲罰孩子,曾經上映的電影《刮痧》,就反映了由於中西方文化差異,成人對孩子的保護觀念截然相反。另外,家長文化程度越高,越容易傾向於言傳身教而非打罵。
  從心理學講,老師或者家長懲罰孩子,是一種行為心理學表現,孩子因做錯事而受到懲罰,會感到難受,從而達到抑制其繼續犯錯的目的。這一般在訓練動物或幼小的孩子上,孩子一旦有了思想,這個辦法就很難奏效。所以,賈洪武不贊成簡單的懲罰教育。
  懲罰孩子只是懲罰其錯誤行為,過了一會,孩子還會照犯。更重要的是弄清孩子犯錯的原因,比如孩子好動騷擾別人,有可能是智力、精神發展的需要,也有可能是情感上的需要,只要滿足了這些需求,孩子才會不再“犯錯”。所以,他建議教育工作者對孩子不要單一要求,要適當尊重個體差異。
  那老師該怎麼做呢?他說,現在比較先進的教育辦法是,要小孩看到做錯事的後果,比如小孩打了其他小朋友,通常做法是懲罰這個小孩,但這很難消除孩子的憤怒和抵抗情緒。如果罰孩子陪被打小朋友看病並照料其生活,這個小孩就會徹底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。美國幼兒園對惡意攻擊別人的小孩的懲罰是,劃一個隔離區域,讓這個孩子平復情緒和反思錯誤,從而配合老師教育。
  記者王震 實習生王雪薇
  製圖陶剛  (原標題:“罰站幾分鐘”或“輕輕打手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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